三、支持內容
(一)夯實農業發展基礎
4.支持農業標準化生產。對新獲得食品安全管理體系(HACCP、ISO22000)認證、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的主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開展綠色食品續展認證的主體,給予不超過3萬元/年的一次性補貼。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戰旗村時囑托鄉村振興要“走在前列、起好示范”的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科創高地、錦繡郫都”目標定位,按照“一心兩廊三片”總體布局,做優做強鄉村產業,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努力打造全國農業現代化示范區,特制定《成都市郫都區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產業發展的支持政策》(以下簡稱《支持政策》)。
一、適用范圍
《支持政策》適用范圍為郫都區內包含農業生產、農產品初加工、農產品出口等環節,農業科技創新應用,新產業新業態培育,人才下鄉興村、農產品品牌打造等圍繞構建農業產業鏈的相關項目。
二、適用對象
《支持政策》扶持對象為稅收解繳關系在郫都區內的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參與服務于郫都區農業農村建設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符合本政策規定的郫都區集體經濟組織、金融機構、農戶和個人。
三、支持內容
(一)夯實農業發展基礎
1.支持發展糧食生產基地。對當年新建糧食生產基地集中連片達30畝以上且納入圖斑管理的主體,按照1000元/畝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主體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支持農產品初加工。對新(改、擴)建集配中心、保鮮氣調庫、冷鏈物流等農產品初加工環節設施設備的業主,給予新增固定資產投入總額30%的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3.支持農業工廠化發展。對新(改)建智能溫控大棚及工廠化設施達到5畝以上,且畝平投入25萬元以上的業主,給予新增固定資產投資總額30%的補貼,同一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按50%/50%比例分兩年支付。
4.支持農業標準化生產。對新獲得食品安全管理體系(HACCP、ISO22000)認證、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的主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綠色食品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開展綠色食品續展認證的主體,給予不超過3萬元/年的一次性補貼。
5.支持有機農業發展。鼓勵實施有機肥替代等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對取得“有機轉換認證”并按照有機標準生產一年以上的主體,給予一次性獎勵(基地規模30畝以上—50畝以下的獎勵3萬元、50畝以上—100畝以下的獎勵5萬元、100畝以上的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有機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保持“有機認證”的主體,給予不超過3萬元/年的一次性補貼;對新獲得“有機加工農產品認證”的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6.支持農副產品出口。對新獲得出口認證(備案)且經營一年以上、基地規模在30畝以上的主體,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農業科技創新應用
7.支持農業科技成果應用。對推廣運用經市級以上相關部門認證(認定)的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科技成果且面積達200畝以上的主體,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8.支持發展智慧農業。鼓勵經營主體采用大數據分析、云計算和物聯網等技術提升農業智能化水平。對新增智能化硬件設備投入30萬元以上且運營一年以上的,給予新增智能化硬件設備投入總額30%一次性補貼,同一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9.支持農業機械推廣應用。鼓勵智能農機裝備推廣利用,促進農業全程機械化發展。對購置國家購機補貼目錄內農機的,給予國家、省、市定額補貼總額的10%一次性補貼;對面積達到30畝以上的全程機械化種糧基地,給予200元/畝/年的農機作業補貼。
10.支持種子種苗產業集群發展。對落戶我區持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且經營兩年以上、年均產值500萬元以上的種子種苗企業,給予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鄉村產業集群發展
11.支持現代農業園區建設。鼓勵鄉村特色產業連片發展,對成功創建區級、市級(3/4/5星級)、省級(3/4/5星級)的主體,分別給予100萬元、200/250/300萬元、300/350/400萬元一次性獎勵。
12.支持新型經營主體培育壯大。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級的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區級的示范合作社,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為國家、省、市、區級的示范家庭農場,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2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農業農村創新示范
13.支持發展新產業新業態。鼓勵利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田園總部(基地)等科創空間的項目,給予經認定且租賃入駐總部(基地)辦公,從事科創研發、創意設計且運營滿一年以上的經營主體租金補貼,根據實際租賃面積,以不超過2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標準,分別按50%/40%/30%的標準連續補貼三年場地租金,同一主體每年場地租金補貼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4.鼓勵開展示范創建。對積極申報創建并新獲得國家、省、市級鄉村振興示范標桿類榮譽稱號的項目主體,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拓展農產品市場空間
15.支持農產品品牌建設。支持推廣公用品牌。鼓勵以“天府水源地”“唐元韭黃”“德源大蒜”“云橋蘿卜”“永盛生菜”區域公用品牌銷售優質生鮮農(林)產品,對年銷售額達300萬元以上的,按其銷售總額的5%標準給予補貼,同一生產主體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國家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國家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農產品新進入國家名特優新農產品目錄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獲得“四川名牌產品”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16.支持參加農產品展示展銷活動。對參加政府部門主辦或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組織的展會給予補貼。其中:對參加境外展會給予標準展位50%展位費補貼,對參展人員交通、住宿費用參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標準給予80%一次性補貼(每次展會限2人);對參加市外境內展會給予標準展位60%展位費補貼,對參展人員交通、住宿費用參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給予80%的一次性補貼(每次展會限2人)。對參展企業特裝展位的裝修費,給予裝修費總額的60%最高不超過4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六)支持人才下鄉興業興村
17.支持科技人才下鄉興業。對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在區內結合郫都區農業農村實際和鄉村產業特點,建立工作室、專家大院、人才工作站等聯合體開展工作,并取得市級以上相關部門科研成果或成效認定的,給予團隊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8.支持返(下)鄉人員創業興村。對設施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在50萬元以上在鄉村創辦研發設計、創意工坊等小微企業、示范基地、中試基地、平臺性的項目,且運營滿一年以上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貼。
19.支持高素質農民培育。扶持培育一批職業化農民鄉土人才,提升農民職業能力水平,促進鄉村產業發展。對評為省級以上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稱號并完成“頭雁”帶頭人培育任務的,給予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農業職業經理人”參與委托服務且年度考核進全區前十名的,給予5000元/年的補貼。
(七)強化金融支持
20.支持項目融資貼息。對種植業、初加工業和休閑農業項目貸款給予融資貼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給予連續兩年項目建設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同一項目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100萬元,各級財政年度貼息總額不超出其年度利息總額;鼓勵區內擔保機構利用農村產權進行信貸擔保(聯保)融資,對擔保費率不足2%的由區財政補足2%,同一擔保機構年度擔保費補貼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四、其它事項
(一)《支持政策》與區內其他支持政策中屬同一類型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同一業主同一項目只享受一次,不重復計算。特別重大的農業產業化項目、一三產業互動項目和總部基地項目等,采取專題研究方式給予支持。
(二)《支持政策》扶持項目需符合《郫都區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十四五規劃》《郫都區鄉村振興規劃》和《郫都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相關規劃。
(三)《支持政策》在獎勵年度內,對受到稅收、安全、環保、規劃、國土等方面行政處罰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取消獎補資格。
(四)《支持政策》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數。
(五)《支持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時間為三年。
(六)《支持政策》由成都市郫都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解釋并制定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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